賓士男酒駕撞死名嘴母涉殺人罪? 律師曝3種可能 #videotalk | 台灣新聞 Taiwan 蘋果新聞網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5日凌晨在台中遭一輛賓士高速撞上、拖行70公尺喪命,離譜的是,駕駛堅稱是肇事後先到超商買一瓶啤酒喝「壓壓驚」酒測值才會出現0.4。律師丁昱仁在昨天直播的Video Talk指出,喝一瓶啤酒體內酒精濃度不可能高達0.4,若可以科學等方式回推證明他肇事時的酒精濃度超過0.25,他將吃上酒駕致死罪,刑度為3到10年,若無法證明他肇事時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將只能以最重判5年的過失致死罪判刑;若他明知自己已經醉到無法安全開車,也知道開車可能撞死人卻仍執意開車,法官也有可能依殺人罪重判,刑度10年起跳。 律師丁昱仁解釋,呼吸中酒精濃度的百分比,牽涉到每個人的身形大小、體重、酒精容忍度不同而有所不同,過去交通部和警方有公告酒測濃度的換算表,依照換算表,體重60公斤要喝960cc的啤酒,酒測值才會達到0.25毫克;70公斤則要喝到1120cc的啤酒,才會到達0.25毫克,不過依每個人的狀態會有些許誤差。 究竟這名賓士駕駛有無可能喝一瓶600cc的啤酒酒測值就到0.4?丁昱仁說,肇事者目測體重約60-70公斤,假設他70公斤喝600CC,根據警方公布的換算表估算,體內酒精濃度根本不可能達到0.4,也因此他在肇事的當下,或許他體內已經有0.2~0.25左右的酒精濃度,剛好就是我們法律規定的酒駕邊緣地帶,所以他可能肇事後趕快喝了一罐大罐的海尼根,混淆體內酒精濃度,讓辦案人員難以回溯他原本體內的酒精濃度,這是很聰明,卻也是很狡猾奸詐的方式。 除了以科學或醫學方式計算,有無可能能用其他的方式去回推他原本的酒精濃度?丁昱仁說,檢警也可以請這名肇事駕駛在尚未喝酒的情況下,請他喝跟當天同樣數量的啤酒,比照他肇事後喝酒到警方酒測相隔的時間,對他進行酒測,還原當時這瓶啤酒影響他身體的酒精濃度是多少。根據政府所公告的表格計算,可以肯定賓士駕駛肇事時體內絕對是有酒精成分的,只是是否達到0.25,很難去證明,因為法律規定,酒駕致人於死的罪責要成立,一定要證明他呼吸酒精濃度必續到達0.25才行。 https://ift.tt/3b8OU7h 訂閱《蘋果新聞網YOUTUBE頻道》➔http://bit.ly/2J25cls 🍎全面解鎖,APP免費即點即看→https://ift.tt/348AsaR 📣千呼萬喚《蘋果》付費會員「無廣告版」來了→http://bit.ly/2Z9Gqny ● 蘋果新聞網:https://ift.tt/2ARjMYx ● 蘋果FB:https://ift.tt/1eCHA0n ● 加入蘋果LINE:https://goo.gl/Mi2vqW 相關影片: 福原愛產後養出「台灣舌」 被江宏傑踩雷點崩潰痛哭 (https://youtu.be/3Fdmb1vMOeI) Toro 郭葦昀曝ENERGY合體卡他身上密因 變身CEO寧沒出道過 (https://youtu.be/72IR4kkKxmY) #蘋果新聞網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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