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停在車格卻遭拖吊 引憲法逼市府吐還2千罰金 | 蘋果新聞網
高雄市民林佐孟把車子停在計程車停車格被拖吊,罰單加拖吊費等共要花2000元;但他發現該停車格地上未見「計程車招呼站」字樣,他以為是一般停車格才停,向高市警局交通大隊及交通局申訴主張,標線脱落完全無法辨識,是公務人員行政疏失,製單舉發已侵害他的財產權,交通大隊查證後撤銷罰單,市府交通局也退還拖吊費,並派員重新劃上標線,林男完勝免罰。 訂閱《蘋果新聞網YOUTUBE頻道》➔http://bit.ly/2J25cls 🍎全面解鎖,APP免費即點即看→https://ift.tt/348AsaR 📣千呼萬喚《蘋果》付費會員「無廣告版」來了→http://bit.ly/2Z9Gqny ● 蘋果新聞網:https://ift.tt/2ARjMYx ● 蘋果FB:https://ift.tt/1eCHA0n ● 加入蘋果LINE:https://goo.gl/Mi2v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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