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囚4個月 吳文遠認同官:我毫無悔意
【本報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透過社交媒體及向傳媒披露廉署立案調查民政事務局前常秘馮程淑儀,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成立。裁判官昨判刑時斥吳為提高知名度犯案,與公眾利益無關,又指吳明知故犯,毫無悔意,判他入獄4個月,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吳在庭外直認毫無悔意兼批評判決荒謬,會就定罪及判刑上訴到底。 蘋果日報:https://ift.tt/1opRAfT 即like蘋果fb:https://ift.tt/1pSXkmC iPhone App:http://bit.ly/AppleDailyApp-iPhone Android App:http://bit.ly/AppleDailyApp-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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